(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二)立志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幼儿教师应聘具备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科专业要求: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传媒类范畴内专业代码为6702及6703开头的专业;
本科专业要求: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科门类属艺术学范畴内专业代码为1301—1304开头的专业;
研究生专业要求:幼儿、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相应专业及音乐、美术相关专业;
3、汉授幼儿(学前教育)及蒙汉兼通幼儿(学前教育)岗位,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音乐、美术岗位,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且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音乐、美术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6、2021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延迟到入职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往届毕业生及非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开具能在2021年7月份正常毕业证明方可报名。
7、 蒙汉兼通人员 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四)户籍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是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赤峰市户籍,其他地区人员不得报考。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传染病、精神病、心理疾病患者及其它不宜在幼儿园工作的疾病患者;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