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创新的思想,认同学校教育理念;
3. 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4. 年龄22-50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
5. 要有耐心、细致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要有发现学生长处的能力。
(二)具体要求
1. 年轻精英教师:
(1) 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2) 全日制重点大学非师范类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以上毕业生中优先录用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有艺术、体育等特长的毕业生。
2. 学科骨干教师:
(1) 教龄十年以上,有低段和毕业年级的任教经历;
(2) 参与研究过市、区级以上科研课题并获奖;
(3) 参加过县、区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教学比赛中荣获过二等奖以上者。
3. 省市名优教师:
(1) 高级、正高级或特级教师;
(2) 曾获得省市级部门颁发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称号;